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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学院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15:04 】

教字〔202134

关于开展池州学院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入实施“美育熏陶”行动,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播与普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55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下面统称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深入学校美育改革,全面提升学校美育质量,让青年学生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艺术、参与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 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彰显美育、体育特点和学校特色,落实立德树人根据任务,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以体育人。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学生心灵,引领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

    (二)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传承国家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体育,形成特色传承项目品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机互动和相互支撑,提高传承基地建设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协调发展。坚持客观科学理性的态度,扬弃继承,在传承普及的内容、载体、形式、手段上作符合时代特征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四)坚持协作联动,促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传承学校和基地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创新建设方式和管理模式,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

  3. 目标任务

    面向全校遴选并推荐申报1个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探索构建具有安徽特色和学校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俱乐部)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详情见附件1

  4. 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55号)的相关要求,积极谋划,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安徽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于2021112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4份(其中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66-2748626

    附件: 教字〔2021〕34号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6.  教字〔2021〕34号附件2:安徽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docx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