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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6:50 】

教字〔202140

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考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2020年度任职的教研室主任(负责人)。

二、考核依据

《池州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49号)。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结果优秀指标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

1.第一阶段: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填写考核表和二级学院考核,1220日前完成。各教研室主任(负责人)结合考核内容填写池州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2,并撰写个人书面工作总结交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各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工作情况,对各教研室主任(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

2.第二阶段:教务处汇总、审查,1231日前完成。

3.第三阶段:学校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教研室主任考核是促进教研室建设、推进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实对各教研室进行考核。

2.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应填写《池州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年度考核表》,考核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3.二级学院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门考核工作会议,并进行记录,以备核查。考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将《池州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年度考核表》报教务处。

4.二级学院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优秀等级的确定。

5.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的考核结果统一用A4纸打印,院长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

6.2020学年只担任一个学期的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原则上不评定为优秀等次。

附件:1.二级学院教研室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池州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教务处

20211210

 

附件1

二级学院教研室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教研室数量

本次优秀指标

结余指标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7

2

-0.25

2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7

2

-0.25

3

外国语学院

4

1

0

4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6

2

-0.5

5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4

1

0

6

地理与规划学院

4

1

0

7

机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学院)

5

1

0.25

8

艺术与教育学院

7

2

-0.25

9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4

1

0

10

商学院

5

1

0.25

11

体育学院

4

1

0

12

学生处

2

1

-0.5

合计

59

16

-1.25

注:优秀率不超过25%

附件2

池州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姓名

教研室

名称

二级

学院

考核

年度

考核

结果

填表

时间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教务处意见

(公章)

学校

意见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