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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1日 10:45 】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推进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夯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报送要求

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认真梳理,及时总结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及案例,填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分年度报告、统计表两个部分);学院领导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20222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并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三、其他事项

本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在数据统计部分较以往有较大改变,各学院务必按附件1格式报送材料。

联系人:朱德权 联系电话:0566-274862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教务处

2022111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推进教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夯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报送要求

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认真梳理,及时总结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及案例,填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分年度报告、统计表两个部分);学院领导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20222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并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三、其他事项

本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在数据统计部分较以往有较大改变,各学院务必按附件1格式报送材料。

联系人:朱德权 联系电话:0566-2748625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字(2022)2号附件1:2021年度××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x 教字(2022)2号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教字(2022)2号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