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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纪律要求的通知

【编辑: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9日 00:00 】

各学院:

1月7日至18日是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督导组、学生处、教务处联合开展了期末考试巡视。在前面陆续结束的一些课程考试中,大多数监考老师都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风较好,考场环境卫生和清场工作有明显改善,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监考迟到;2.未按要求提前领取考场试卷;3.考场内玩手机、聊天、处理私务;4.长时间背对学生、长时间看窗外或坐着不动。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及时纠正。同时,再次强调监考纪律。各巡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巡视。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请人代替监考;不迟到、早退、缺席;彻底清理考场,按要求给学生指定座位,认真核查考生证件;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务人员要认真做好试卷准备工作,不再出现考卷不够现象。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