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
相关学院党委、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省直单位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皖巡发〔2024〕10号)相关要求,做好年报告工作,现就报送本届校党委期间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本届校党委巡察涉及的大数据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艺术与教育学院党委、后勤管理与基建处需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告包括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取得的新成效、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问题台账内容应同步更新。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巡察办(行政北418),联系人:殷张鹏,电话:2748969。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